发票跨月红冲且已经认证抵扣一般由谁冲红?
我收到一张发票,已经认证抵扣了,但是现在发现这张发票有问题需要跨月红冲。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应该由我这边冲红,还是开票方冲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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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票跨月红冲且已经认证抵扣的情况下,确定由谁冲红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般来说,如果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了发票,那么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这是因为购买方在税务系统中已经对该发票进行了认证操作,其税务信息与发票关联紧密。当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而销售方在收到购买方上传的《信息表》且通过校验后,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所以,通常是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销售方根据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来完成跨月红冲已认证抵扣发票的操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证税务管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让发票冲红流程在税务系统中能够清晰可查,避免出现税务数据混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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