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共道路应该跟谁投诉?


当遇到占用公共道路的情况时,我们需要清楚可以向哪些部门进行投诉以及为什么向这些部门投诉,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首先,对于占用公共道路的行为,城管部门是一个可以投诉的对象。城管部门有职责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所以,如果有人随意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等,影响了道路的正常使用和城市的整体形象,就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他们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有管理公共道路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如果占用公共道路的行为影响了交通安全,例如在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导致交通堵塞或者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就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道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另外,对于一些住宅小区内部的公共道路,如果被占用,还可以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投诉。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维护小区内的公共区域秩序和环境卫生。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所以,当小区内的公共道路被占用时,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进行处理,如果他们处理不了,也会协助业主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总之,遇到占用公共道路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情形选择合适的投诉部门,以便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