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店过年放假是否算工资?
我开了家个体店,过年想给员工放几天假,但不知道这期间要不要给他们算工资。如果要算,依据是什么呢?要是不算,会不会违反法律规定?实在拿不准,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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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个体店过年放假是否算工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等概念。法定节假日是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而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带薪休假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春节属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一般放假 3 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所以在这 3 天法定节假日期间,个体店作为用人单位,是需要按照正常出勤给员工支付工资的。这是因为法定节假日是国家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劳动者在这些时间内即使不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保障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另外,关于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果个体店员工符合年休假条件,且过年放假期间包含了员工的年休假天数,那么这部分时间也应按照正常工资支付。 不过,如果个体店过年放假的时间超出了法定节假日和员工应享有的年休假天数,超出部分是否算工资则要看个体店和员工之间的约定。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放假期间工资的支付方式,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来说,超出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的放假期间,个体店可以不支付工资,但前提是不能违反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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