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放假是否可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我所在的公司近期安排放假,我想了解下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我们发工资呢?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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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放假时工资的发放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这里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就是一个月,比如月薪制,一个月就是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放假,在第一个月内,公司要按照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给员工发工资,而不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例如,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在放假的第一个月,公司就应该发5000元工资。 其次,如果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公司停工超过一个月了,员工在之后正常上班工作了,那么公司给员工发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假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公司发给员工的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数。 最后,如果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不同地区的生活费标准可能不一样,有的地方可能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来发放。所以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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