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不合理拆迁该找谁?


如果发生了不合理拆迁,有多个途径可以寻求帮助和解决 。 首先,可以找市县人民政府投诉维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意味着,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中,如果认为拆迁不合理,市县人民政府是可以去投诉反映问题的对象。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方面,虽没有专门法律规定,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应职责,其设置及职责由省级政府确定 ,同样可向当地政府反映 。 其次,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要在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复议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整个行政复议过程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复议机关一般要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日 。 另外,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者直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对拆迁纠纷进行公正审理和判决。 总之,遇到不合理拆迁不要慌,先尝试与拆迁方沟通协商,保留好相关记录。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上述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