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鞍钢总医院医疗事故该找谁?


当在鞍钢总医院遭遇医疗事故时,以下是你可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对象。 首先,医院内部通常设有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一般来说,医院会有医务科或者医患关系办公室这类机构。你可以前往这些部门,向他们详细说明你遇到的医疗事故情况,提交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他们会对事件进行初步的调查和了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如果与医院内部沟通后,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你可以寻求外部的帮助。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监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有职责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你可以向他们投诉鞍钢总医院的医疗事故情况,他们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此外,你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分析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如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要通过诉讼解决,你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你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你的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