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税为何难做到税负公平?


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税。要理解为什么从价税难做到税负公平,我们得先了解税负公平的概念。税负公平指的是税收负担要公平地分配到每个纳税人身上,经济情况相同、纳税能力相等的纳税人,其税收负担也应相同;经济情况不同、纳税能力不等的纳税人,其税收负担也应不同。 从价税难以做到税负公平,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从价格波动方面来看,市场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当价格上涨时,从价税的税额会相应增加;价格下跌时,税额则会减少。比如,一家企业购进一批货物时价格较低,按从价税计算缴纳的税款较少,但在销售时价格大幅上涨,此时缴纳的税款就会增多。然而,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负担能力可能并没有因为价格上涨而有同等幅度的提升,这就导致了税负的不均衡。这不符合税负公平中根据纳税人实际负担能力来征税的原则。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价格波动带来的从价税税负不均显然不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 其次,不同纳税人对价格的控制能力不同。一些大型企业或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有更强的能力控制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它们可以通过调整价格来影响从价税的税额,从而减轻自己的税负。相反,一些小型企业或处于竞争劣势的企业,只能被动接受市场价格,缴纳相对较高的税款。这就造成了不同纳税人之间税负的不公平。这种情况违反了税收公平原则中同等纳税能力的纳税人应承担同等税负的要求。 再者,评估价格存在困难。在征收从价税时,需要准确评估课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但在实际操作中,评估价格往往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对于一些无形资产、艺术品等,其价值很难准确衡量。不同的评估机构可能会给出不同的评估结果,这就导致了纳税人之间税负的差异,难以保证税负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