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刑事拘留后为什么还会被逮捕呢?
我亲戚之前被刑事拘留了,我以为事情就那样了,结果现在又被逮捕了。我不太懂这是怎么回事,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什么区别呀,为啥已经刑事拘留了还要逮捕呢,我很担心亲戚的情况,想了解下背后的法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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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拘留和逮捕这两个概念。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情况。而该法第八十一条则规定了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之所以在刑事拘留后还会逮捕,是因为两者适用的条件和目的有所不同。刑事拘留通常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施,主要是为了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而逮捕则是在有了更充分的证据,并且判断犯罪嫌疑人存在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不适合继续取保候审等情况下采取的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当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期间通过进一步侦查,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时,就会按照法定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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