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夫妻两人都买了生育险不能报两份?
我和我老婆都买了生育险,本以为生娃能报两份保险,结果被告知不能。我就很纳闷,我们俩都按时交保费,为啥不能报两份呢?想了解下背后的法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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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主要是为了补偿生育期间的经济损失,保证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这意味着生育保险是基于劳动关系建立的保障制度,其核心目的是保障生育女职工和未就业配偶在生育期间的权益。 之所以夫妻双方都买了生育险不能报两份,主要原因在于生育保险遵循的是保障生育成本,而不是盈利原则。生育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实际支出是固定的,保险报销旨在弥补这些实际发生的费用。如果允许夫妻双方都重复报销,就会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浪费,违背了社会保险的公平性和共济性原则。此外,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补偿,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并非额外的收入来源。所以,在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的情况下,通常只能选择一方来享受完整的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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