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仲裁后不能再起诉呢?
我之前和公司有劳动纠纷,选择了仲裁方式解决。仲裁结果出来后,我对结果不太满意,就想去法院起诉,结果被告知仲裁后不能再起诉。我不太理解这是为什么,想知道背后的法律原因是什么。
展开


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而诉讼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之所以仲裁后不能再起诉,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和法律依据。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体现了仲裁的终局性特点。这是因为仲裁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选择,双方在事前或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表明愿意接受仲裁的约束,尊重仲裁的结果。这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 其次,从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来看,如果允许当事人在仲裁后随意再起诉,会导致纠纷解决程序的无限循环,增加当事人的成本,也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仲裁本身具有高效、灵活的特点,能够快速解决纠纷。如果仲裁后还能起诉,就违背了设立仲裁制度的初衷。 再者,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通常是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仲裁程序也有严格的规定和保障,能够保证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所以,一般情况下,仲裁结果是具有权威性和可执行性的,当事人应当尊重和接受。当然,如果存在仲裁程序违法、仲裁员有徇私舞弊等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这并不是重新起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