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积金的钱不能全部提取?
我交了好多年公积金了,最近想把里面的钱全部取出来用,可去办理的时候说不能全取。我就不明白了,这公积金里的钱本来就是我的,为啥不能全部取出来呢?我想知道背后的法律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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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相关问题,如购房、建房、租房、大修自住住房等,所以在提取方面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并非可以随意全部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在这些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中,也不是每种情况都能全部提取。 比如,因购房提取公积金时,一般是按照购房的实际支出金额来提取,而不是把账户里的钱全部取走。这是因为公积金制度要保障其住房保障功能的持续发挥,如果允许随意全部提取,可能会影响公积金的资金池规模,进而影响其他职工正常使用公积金的权益。再如,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通常也是按照当地规定的提取额度和条件来执行,同样不是可以全部提取。 只有在职工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情况下,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是因为在这些情况下,职工已经不再需要公积金来解决住房问题,所以可以将账户余额全部取出。总之,公积金不能随意全部提取是为了保障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大多数职工的住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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