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规定醉驾为何要去司法局?醉酒驾驶与酒后驾驶的区别究竟有哪些?

我前几天听说醉驾要去司法局,但不太明白具体原因。而且对于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区别也不是很清楚,像认定标准、处罚标准这些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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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醉驾去司法局主要是因为司法局要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书,以此来判断醉驾人员是否可以适用缓刑。在酒驾被查的司法流程中,法院会委托司法局进行酒驾调查,嫌疑人需定期去司法局报到,司法局授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再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司法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据这些调查结果来定刑。 醉酒驾驶与酒后驾驶在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认定标准方面**: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处罚标准方面**: - **酒驾的处罚**: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再次饮酒并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 **醉驾的处罚**: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另外,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等情形的,会从重处罚。若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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