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什么既要交应纳税所得额又要交应纳税额?
我开了家企业,在纳税的时候发现既要算应纳税所得额又要算应纳税额,然后都要交。我不太明白这是为啥,这俩有啥区别,为啥都得交呢?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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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并不是缴纳应纳税所得额,而是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应缴纳的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通俗来讲,它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用于确定应缴纳多少税款的一个基数。比如企业在一年里的收入减去各项成本、费用、损失等之后剩下的金额,这个金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则是企业实际需要缴纳给税务机关的税款数额。它是通过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计算得出的。用公式表示就是: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例如,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那么应纳税额就是100万 × 25% = 25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所以,企业不是交应纳税所得额,而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来计算并缴纳应纳税额,这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正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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