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14天叫家属去是怎么回事?
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今天正好是第14天,警方通知我去,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是啥情况。我也不太懂法律,想知道一般在这种时候叫家属去可能是因为什么,会不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我该做些什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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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当刑事拘留14天叫家属去,可能存在多种情况。一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需要告知家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虽然正常拘留后就应通知家属,但在后续过程中如果有新情况,也可能再次通知家属。 另一种可能是涉及取保候审相关事宜。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可能会让家属去办理相关手续。《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还有可能是案件侦查有了新的进展,需要家属配合提供一些信息等。家属去的时候,要保持冷静,积极与警方沟通,了解具体情况,按照警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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