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全险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赔?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认为购买了全险,保险公司就应当对所有事故进行赔偿。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里首先要明确“全险”的概念,所谓“全险”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它只是保险行业的一种通俗说法。通常意义上的“全险”包含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多种主要险种,但并不意味着涵盖了所有可能的风险。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在投保时,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被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比如车辆存在隐蔽的质量问题等,保险公司在发现后是有权拒绝赔偿的。 同时,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免责条款。这些免责条款是保险公司在特定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例如,根据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在驾驶员酒驾、无证驾驶、车辆未按规定年检等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这是因为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增加了保险事故发生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所以,只要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和说明义务,这些条款就是有效的,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免责条款拒绝赔偿。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每一种保险险种都有其特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只有在该范围内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车辆损失险主要赔偿车辆因碰撞、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如果车辆是因为被他人故意划伤,而投保人没有购买划痕险,那么保险公司对于划痕损失是不会赔偿的。 综上所述,上了全险保险公司不赔,可能是由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事故属于免责条款范围或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等原因。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如实告知相关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