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说债权是相对权?

我在学习法律时遇到一个概念叫‘债权是相对权’,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债权不是应该是对债务人有一定的权利吗?为什么又说是相对权呢?这个概念和绝对权有什么区别?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释一下,最好能结合法律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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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被称为相对权,主要是因为它的效力仅存在于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而不能对抗第三人。这与绝对权(如物权)不同,绝对权可以对任何人产生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这意味着债权人的权利只能针对特定的债务人,而不能对其他人主张。 举个例子,如果你借钱给朋友,你只能向这位朋友要求还款,而不能向其他人索要这笔钱。这就是债权的相对性。而物权则不同,比如你拥有一套房子,你可以对任何人主张这套房子的所有权,这就是绝对权的体现。 此外,债权的相对性还体现在它的实现方式上。债权人通常需要通过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来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而不能直接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行动。这也是债权与物权的一个重要区别。 总的来说,债权是相对权,因为它只在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而不能对抗第三人。这一特性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处理债权债务纠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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