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限制行为能力人单方行为无效?
我家孩子12岁,自己跑去买了个挺贵的玩具,商家说这属于他的单方行为,是无效的。我不太明白为啥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单方行为就是无效的呢?这背后的法律依据和原理是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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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在我国,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行为无效,主要是出于对这类人群的保护。单方行为是指仅基于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比如订立遗嘱、放弃债权等。由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认知和判断能力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他们可能无法充分理解单方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对于单方行为而言,通常不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也往往超出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认知范围,所以一般认定为无效。 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因为自身认知不足而遭受损失。如果允许限制行为能力人随意实施单方行为,可能会使他们陷入不利的法律境地,比如随意放弃自己的财产权益等。通过认定单方行为无效,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来更好地保护和管理他们的权益,确保其行为符合自身的利益和能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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