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法定继承了为什么还要立遗嘱?

我家里有点财产,本来想着以后就按法定继承来分配。但最近听人说立遗嘱更好,我就很疑惑,既然有法定继承这种方式,为啥还要专门去立遗嘱呢?立遗嘱到底有啥好处啊?
展开 view-more
  • #遗嘱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有法定继承为何还要立遗嘱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那既然有法定继承,为什么还要立遗嘱呢?首先,立遗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的。但每个人的家庭情况和想法都不同,有些人可能希望把更多的财产留给对自己照顾较多的子女,或者想把财产留给某个特定的人。通过立遗嘱,就可以实现这种个性化的财产分配。 其次,立遗嘱可以避免家庭纠纷。法定继承可能会因为继承人之间对财产分配的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纠纷。而遗嘱是被继承人明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方式,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可以减少甚至避免继承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最后,立遗嘱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处理遗产,确保遗产的分配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这样可以避免在继承过程中出现混乱和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虽然有法定继承这种方式,但立遗嘱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让被继承人更好地掌控自己的财产分配,减少家庭纠纷,保障遗产的顺利传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