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国没有终身监禁?
我一直很好奇,在国外很多国家都有终身监禁这个刑罚,可我国好像没有。我想知道为什么我国不设立终身监禁呢,是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呀,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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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国是有终身监禁制度的。终身监禁,简单来说就是把罪犯关押一辈子,让其在监狱里度过余生,限制其人身自由直至死亡。 在我国,终身监禁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它主要适用于贪污、受贿犯罪,且针对那些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我国设立终身监禁制度是有着多方面考虑的。从刑罚体系完善的角度来看,终身监禁填补了死刑立即执行和一般死缓之间的刑罚落差。过去,对于一些极其严重的贪污受贿犯罪,要么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么判处一般死缓,可能存在量刑不平衡的情况。终身监禁的出现,让刑罚的梯度更加合理,能更好地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说,终身监禁对潜在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它让那些企图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的人明白,一旦犯罪情节极其严重,将会面临终身失去自由的后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 从社会公众的接受度来看,终身监禁既体现了对严重犯罪的严厉惩处,又避免了死刑立即执行带来的一些争议。对于一些情节恶劣但又未达到必须立即剥夺生命程度的犯罪,终身监禁可以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 所以,我国是有终身监禁制度的,并且它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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