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确认使用权资产相关的损益?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遇到使用权资产相关的情况。按照常规理解,资产使用应该会产生损益,但现在却被告知不确认相关损益,我不太明白这是为什么,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和财务规定上,不确认使用权资产相关损益的原因和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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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解为什么不确认使用权资产相关的损益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使用权资产的概念。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业务中,承租人获得了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这种权利会在租赁期内给承租人带来经济利益。 从法律和会计准则的角度来看,不确认使用权资产相关的损益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这里的成本模式意味着按照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金额计量。 不确认使用权资产相关的损益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租赁交易的经济实质。租赁本质上是一种长期的使用权转移,而不是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在租赁期间随意确认损益,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例如,企业租入一台设备用于生产,在租赁期内,设备的使用是为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成本会通过折旧等方式逐步计入企业的生产成本或费用中。而不是在租赁开始时就确认可能存在的损益。这样做可以使得企业的财务信息更加稳定和可靠,有助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做出合理的决策。 另外,不确认使用权资产相关的损益也遵循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如果过早确认使用权资产的损益,可能会高估企业的收益,从而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 综上所述,不确认使用权资产相关的损益是为了遵循会计准则,准确反映租赁交易的经济实质,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也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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