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不宜让被告人当庭检举同案犯?

我涉及一个案子,在庭审时,法官提出让我当庭检举同案犯。我有点犹豫,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适。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为什么不宜让被告人当庭检举同案犯,这么做会有什么弊端和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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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人检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不宜让被告人当庭检举同案犯,这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原理和实际考量。 从证据规则角度来看,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是其能够被法庭采纳的关键。当被告人当庭检举同案犯时,这种检举往往只是被告人的陈述,属于言辞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仅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也就是说,被告人的检举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同案犯有罪的依据,还需要其他客观证据来相互印证。而且,当庭检举这种方式可能会因为被告人受到庭审环境、心理压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其陈述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从程序正义方面考虑,刑事诉讼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规定,目的是保障每一个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允许被告人当庭随意检举同案犯,可能会打乱正常的庭审秩序。庭审应该按照预定的流程进行,对证据的审查、质证等都有相应的规范。被告人当庭检举同案犯可能会使庭审陷入混乱,无法有序地进行下去。同时,这也可能会使同案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受到指控,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违背了程序正义的原则。 从司法公正的角度来讲,被告人当庭检举同案犯可能存在主观动机不纯的情况。有些被告人可能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或者出于报复等其他目的而进行不实的检举。这会干扰司法机关对案件的正确判断,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司法机关需要通过严谨的侦查、调查等程序来查明事实真相,而不是仅仅依据被告人当庭的检举。 此外,让被告人当庭检举同案犯还可能引发一些伦理和道德方面的问题。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情感联系或者利益关联。强迫被告人当庭检举同案犯可能会破坏这种人际关系,也不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 综上所述,不宜让被告人当庭检举同案犯是为了维护证据规则、保障程序正义、实现司法公正以及遵循社会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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