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在离婚时为何不生效?


婚内协议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财产分配等事项进行约定的协议。在离婚时,婚内协议不生效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首先,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导致协议无效的重要原因。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本准则,任何协议都不能与之相抵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像禁止再婚、限制探视子女等内容,这些约定因为违反了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所以是无效的。 其次,违背公序良俗的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序良俗代表着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社会道德和伦理的底线。如果婚内协议的内容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如约定以给付金钱为条件限制一方生育等,这类协议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同样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再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的效力也会受到影响。当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受欺诈、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另外,协议的内容如果不明确、无法履行,也可能导致其在离婚时不生效。比如财产分割协议中对财产的描述模糊不清,无法确定具体的财产范围和分割方式,这样的协议在实际操作中会面临困难,也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最后,有些婚内协议可能附条件或附期限,当所附条件未成就或者所附期限未届至时,协议可能不生效。比如协议约定在一方达到一定收入水平后才开始执行某些条款,如果该条件未满足,协议相应部分暂不生效。 总之,婚内协议在离婚时不生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夫妻双方在签订婚内协议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