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规划局终审为何被判行政许可违法?


行政许可,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比如开办一家企业,就需要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而当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违反了法律规定,就会被判定行政许可违法。 在这个案例中,石家庄规划局终审被判行政许可违法,很可能是在作出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存在多种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规划局在审查申请材料时,没有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给予了许可,那么就构成了违法。例如,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明显不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要求,但规划局却没有发现并给予了行政许可。 同时,《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石家庄规划局在作出行政许可时,涉及到了利害关系人的重大利益,却没有依法举行听证,那么也会导致行政许可程序违法。比如,规划局批准的一个建设项目可能会影响周边居民的采光、通风等权益,但没有告知这些居民有听证的权利,这就是程序上的违法行为。 此外,《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了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如果规划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都可能会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一旦行政许可被撤销,就意味着之前的行政许可行为是违法的。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这不仅是为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行政管理秩序的需要。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说,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每一个行政许可决定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