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权与违约为什么会竞合?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结果对方的行为既像是违约,又感觉侵犯了我的权益。我不太明白为啥会出现这种侵权和违约同时存在的情况,这两者怎么就竞合了呢?我想了解背后的法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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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侵权与违约竞合指的是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构成要件。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事儿既可以按照侵权来处理,也能按照违约来处理。 从构成要件上看,侵权行为通常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比如,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或者伤害到别人身体了,这就是侵权。而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简单说,就是签了合同,但是没按照合同约定做事。 之所以会出现竞合,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同时侵犯了对方的人身、财产权益。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家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买家身体受到伤害。这里卖家没按合同交付合格产品是违约,而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买家身体伤害又是侵权。 另一方面,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这就从法律层面承认了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情况,并且赋予了受损害方选择权。 在司法实践中,受损害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和诉求,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来主张权利。比如,如果按照侵权主张权利,可能会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而按照违约主张权利,可能更便于计算损失赔偿数额。总之,侵权与违约竞合是基于行为的复杂性和法律规定的多样性而产生的一种法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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