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为什么会有两套财务报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存在两套财务报表,主要是基于不同的目的和适用范围。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它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其中一套财务报表通常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企业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的标准,它要求企业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企业日常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这个准则,编制出的报表能够全面展示企业的经营全貌,比如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利润表体现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等。这套报表是企业自身财务管理和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重要依据。 另一套则是根据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报表。税法和会计准则在一些规定上存在差异,比如在收入确认、费用扣除等方面。以固定资产折旧为例,会计准则允许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选择折旧方法,而税法可能对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有明确规定。当两者不一致时,就需要对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利润进行调整,以得出符合税法要求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这套报表是专门用于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也就是说,企业不能直接以按照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中的利润来计算应纳税额,而要以经过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这就导致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中会存在两套财务报表,它们相互配合,确保企业既能准确记录自身的经营情况,又能依法缴纳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