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以工作为由和别的男人在一起,起诉的话该怎么办?


当遇到老婆以工作为由和别的男人在一起,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首先要明确你想起诉的诉求是什么,常见的诉求可能涉及离婚等情况。 如果是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起诉前,你需要做好一些准备工作。首先是收集证据,证据对于诉讼结果至关重要。比如,你可以收集老婆和那个男人亲密接触的照片、视频,两人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老婆的行为是否超出了正常工作的范畴,是否对你们的婚姻关系造成了损害。 然后,你要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你的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同时,要在起诉状中详细陈述事实和理由,说明你为什么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准备好证据和起诉状后,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你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你的诉求不仅仅是离婚,还涉及到损害赔偿等其他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你能证明老婆的行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你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