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区别是什么?


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主要是在增值税管理体系下,不同类型的商事凭证,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是定义和使用主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一般来说,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而普通发票则是所有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对外开具的收付款凭证,使用主体范围更广,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等都可以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这两类发票都需按照规定开具和使用。 其次是抵扣功能。专用发票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税款抵扣功能。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后,可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纳税额。例如,企业当月销项税额为10万元,取得了一张税额为3万元的专用发票,那么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只需缴纳7万元(10 - 3)。而普通发票除了特殊情况外,通常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这里的特殊情况如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再者是发票内容和格式。专用发票的内容比普通发票更详细,除了具备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基本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在格式上,专用发票有三联版和六联版等,其中三联版分别为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普通发票一般有两联版和五联版等。 最后是开具要求。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更为严格。开具时必须填写购买方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并且发票内容要与实际交易相符。如果开具错误或者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影响购买方的抵扣。而普通发票在开具时,购买方信息填写相对宽松,通常只需要填写名称即可。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专用发票的开具和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违反规定开具的专用发票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无效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