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2700元会被判刑吗?


在探讨诈骗2700元是否会被判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诈骗罪的相关概念。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法律并没有给出全国统一的具体数字,通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从这个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诈骗2700元未达到三千元的数额标准,可能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罪,不会被判刑。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诈骗2700元就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诈骗2700元虽然可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即便诈骗金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可能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例如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诈骗2700元存在上述情形,司法机关可能会综合考量,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