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会开庭审理吗?
我之前打了一场行政诉讼官司,一审判决我不太满意,打算上诉到二审。但我不太清楚二审是不是一定会开庭审理,我希望能在法庭上把事情说清楚,如果不开庭审理我担心我的诉求没法充分表达,所以想问问行政诉讼二审到底会不会开庭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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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二审并不一定都会开庭审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行政诉讼二审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简单来说,法律上是希望二审案件尽量开庭审理的,这样能更全面、直接地了解案件情况,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这里的条件就是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并且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比如,当事人在二审中只是重复一审时的观点和证据,没有新的情况出现,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认为通过这些方式已经能清楚案件情况,就可能决定不开庭审理。 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希望二审开庭审理,最好在上诉时尽可能提供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这样能增加开庭审理的可能性,让自己有机会在法庭上充分陈述观点。因为开庭审理可以让双方当事人当面质证、辩论,有助于法院更准确地查明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行政诉讼二审不一定开庭审理,但当事人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争取开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了解法律规定和程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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