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他人财物赔偿后还会被追究责任吗?
我朋友前几天不小心弄坏了别人挺贵重的东西,后来赔了钱。但现在对方好像还想追究责任,我们不太清楚赔偿之后是不是还会被追究责任,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还会被追究,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损坏他人财物赔偿后,是否还会被追究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赔偿是对受害人因财物受损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弥补。即使进行了赔偿,如果受害人还有其他因该损害行为产生的合理损失未得到弥补,比如因财物损坏导致的额外经济支出、可得利益的丧失等,受害人仍有权要求责任人进一步赔偿。例如,损坏的财物是生产设备,导致生产停滞产生了额外的损失,受害人可以就这部分损失要求赔偿。 其次,从行政责任角度来看,如果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即使已经进行了赔偿,但若财物价值较低,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不论是否赔偿,都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最后,从刑事责任角度而言,如果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赔偿后也不能免除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来说,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比如,故意砸坏他人价值6000元的汽车,即使事后进行了赔偿,也依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只不过赔偿和取得谅解等情节在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 总之,赔偿只是对损害后果的一种弥补方式,不能必然免除其他法律责任,具体是否会被追究以及如何追究,要根据损坏财物的具体情况、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