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会被认定有罪吗?会怎么判?
最近在筹备结婚,两家人在彩礼上有些分歧。我家这边希望按当地习俗给彩礼,但女方家要的彩礼数额远超我们的承受范围,感觉有点像借结婚索要财物。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彩礼会有罪吗,要是真闹到打官司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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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单纯收取彩礼并不构成犯罪。结婚给付彩礼是我国的风俗习惯,法律并不禁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这里说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并非指正常的彩礼给付。 正常结婚时,一方自愿给另一方彩礼,这属于合法合理的“赠与”行为,不存在违法行为。比如男方家庭自愿按照当地习俗,拿出一定数额的彩礼给女方,女方收下,这都是不违法的。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就可能涉及法律问题:一是以结婚为目的专门骗取高价彩礼,这种行为违反了婚姻双方诚信的精神,不但要退回已收取的彩礼,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比如诈骗罪。二是借婚姻强行索取彩礼,或者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支付并可寻求法律保护。 关于彩礼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具体怎么退,退多少,还要结合双方没有结婚登记的具体原因,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以及彩礼的实际用途等等具体情形做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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