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轨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众多父母极为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当涉及一方出轨的情况时,大家往往会认为出轨方在争取抚养权上处于劣势。不过,在法律层面,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首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更强,母亲能够给予更细致的照顾。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另外,一方出轨这一行为本身,通常并不直接影响抚养权的判定。因为法律更关注的是哪一方能够为孩子提供更有利的成长环境。不过,如果出轨行为伴随着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出轨方与第三者的关系对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或者出轨方因为与第三者的纠葛而忽视了对孩子的照顾等,那么这些因素在法院判定抚养权时可能会被考虑进去。 最后,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其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