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接近破产是否会解散?
我开了一家有限公司,现在公司经营状况很差,接近破产的边缘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是就会自动解散,还是说需要满足其他条件,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应对,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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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有限公司接近破产并不一定会直接导致公司解散。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解散的概念。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几种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接近破产并不在上述法定的直接解散情形之内。不过,当公司接近破产,通常意味着资不抵债,这时如果符合一定条件,会触发破产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从这个过程来看,公司经过破产程序最终注销登记,实际上就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相当于公司解散。但这并不是说接近破产就会立即解散,而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破产程序等一系列流程。所以,有限公司接近破产不一定会马上解散,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定程序来确定是否进入破产程序以及最终是否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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