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摔骨折了单位会给工资吗?
我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自己摔骨折了,现在在家休养。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会不会给我发工资呢?我很担心这段时间没收入,生活压力会很大。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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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自己摔骨折了单位是否给工资这个问题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首先,要明确工伤的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自己摔骨折符合上述工伤认定的情形,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然而,如果自己摔骨折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比如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且与工作无关的情况下受伤,那么单位是否支付工资则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有些单位可能会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病假工资,但这并非是法定义务。病假工资的标准,通常各地会有不同规定,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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