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天天变相要求员工加班但又不明确要求,该怎么办?
我们公司总是以各种方式让我们加班,比如不断增加工作量,还暗示完不成就要留下来继续做,但又不明确说让加班。我感觉很无奈,长时间加班身体吃不消,也不知道这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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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加班,指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继续从事工作。而变相加班,就是公司没有明确表示让员工加班,但通过增加工作量、设定不合理任务期限等方式,让员工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来完成工作。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第四十四条还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面对公司变相要求加班却不明确表示的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工作任务安排表、邮件、聊天记录等,这些可以证明公司增加了不合理的工作量,导致员工需要加班完成。第二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向公司明确指出这种变相加班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困扰,并依据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可以选择以书面形式提交诉求,这样有记录可查。如果与公司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行为会责令改正。此外,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员工提供之前收集的证据,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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