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离婚吗?


在探讨多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支持这一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里的“感情确已破裂”,是指夫妻感情已经达到了真实、完全、长久地无法挽回的程度。比如,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极大地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通常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再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不仅对家庭成员的身体造成伤害,更会给其心理带来巨大创伤,也会被视为感情破裂的重要表现。 多次起诉离婚这一情况,虽然不能直接等同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多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该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坚定意愿。而且,多次起诉的过程也能侧面体现出夫妻双方之间的矛盾可能经过了较长时间的积累且难以调和。 不过,法院在审理时,还是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这些因素包括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如果在多次起诉过程中,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的准予离婚情形,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例如,能够提供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相关证据,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但是,如果仅仅是多次起诉,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仅要考虑当事人的意愿,还要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总之,多次起诉离婚并不必然导致法院支持离婚,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