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离婚协议会坐牢吗
我和配偶签了离婚协议,里面对财产分割等都有明确规定。但现在对方却不按照协议来,我很苦恼,想知道这种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对方会不会面临坐牢的后果啊?我就想搞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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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履行离婚协议不会坐牢。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约定,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但它不具备像法院判决书、调解书那样的强制执行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是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只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面临坐牢的后果。《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情形,就属于情节严重。 所以,单纯不履行离婚协议不会直接导致坐牢,但经过法院判决后仍恶意不执行,达到法定严重情节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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