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房后还会分钱吗?
我家最近面临拆迁,当地政策是会给分房。我想了解下,在已经分房的情况下,还会不会额外给拆迁补偿款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也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法律保障,所以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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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分房后是否还会分钱,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拆迁补偿的相关概念。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产权置换,也就是分房。在实践中,也存在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分房后还是有可能获得货币补偿的。 当选择了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在分房时,如果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超过了置换房屋的价值,那么超出部分拆迁方通常会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例如,被拆迁房屋经评估价值为200万元,而置换的房屋价值为150万元,那么拆迁方就需要再支付50万元的货币补偿给被拆迁人。 另外,除了房屋价值的补偿,拆迁补偿还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如果选择了分房,但在搬迁过程中产生了搬迁费用,或者在等待安置房交付期间需要临时安置,那么拆迁方就应当支付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对于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经营性房屋,还需要给予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补偿通常是以货币形式发放的。 然而,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在分房后就不再给予其他货币补偿,而有些地方则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所以,被拆迁人在面临拆迁时,要仔细阅读当地的拆迁补偿方案,了解自己享有的权益。如果对拆迁补偿有疑问或者不满意,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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