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让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要让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以及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才可能有效。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因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强迫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书,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双方应该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离婚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意见。 再者,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不能将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通过协议逃避对他人的债务等。同时,关于子女抚养的条款,必须符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 另外,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后,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虽然离婚协议书不需要经过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证可以增强其证明力。如果双方担心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受到质疑,可以选择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