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雇凶伤人在几年以后还会被追究责任吗?

我之前因为一时冲动雇凶伤人了,当时没被发现。现在已经过去几年了,我心里一直很忐忑,不知道现在还会不会被法律追究责任,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过了多久就不会再被追究了呢?
展开 view-more
  • #雇凶伤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雇凶伤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国法律中,雇凶者虽然没有直接实施伤害行为,但作为主谋,是故意伤害犯罪的主犯,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法律责任上来说,雇凶伤人可能涉及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而刑事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关于几年以后是否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涉及到刑法中的追诉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所以,雇凶伤人案件要根据具体造成的伤害后果来确定对应的法定刑,进而确定追诉时效。比如造成轻伤,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就是五年;如果造成重伤,法定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就是十年等。不过,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