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拆迁协议后房子一定会被拆吗?


一般情况下,签了拆迁协议后房子大概率会被拆除。拆迁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拆迁补偿、安置等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从法律层面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拆迁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协议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补偿,而被拆迁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腾空房屋,配合拆迁工作。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签了协议后房子不一定会被拆。例如,如果拆迁协议存在无效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协议存在这些无效情形,那么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房子也就可能不会按照协议拆除。 另外,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发生自然灾害、政府政策重大调整等,导致拆迁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房子也可能暂时不拆或者不拆了。还有,如果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双方就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时,在争议解决期间,房子的拆除工作也可能会暂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