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自杀,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我给自己买了份保险,最近生活压力特别大,偶尔会有自杀的念头。但又担心万一真走了极端,这份保险会不会因为自杀就不赔给家人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被保险人自杀的话,保险公司到底会不会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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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被保险人自杀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分析。 首先,《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这里所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讲,就是那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合同成立或效力恢复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依然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而对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的,保险公司通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过,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可以理解为,投保人在退保时,保险公司会返还给投保人的一部分钱,这部分钱是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情况计算出来的。 当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保险公司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是因为经过了两年的时间,一般可以认为被保险人自杀并非是在投保时就存在的恶意行为,所以保险公司需要履行赔偿义务。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自杀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关键在于自杀时间与保险合同成立或效力恢复时间的关系,以及被保险人自杀时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大家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明确其中关于自杀赔偿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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