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会与受伤人协商赔偿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是有可能与受伤人协商赔偿的。 首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就明确提到,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这就为保险公司与受伤人协商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实际情况中,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涉及人员受伤,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并告知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之后,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与受伤人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 保险公司的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在协商过程中,保险公司会依据这些赔偿项目以及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受伤人商讨赔偿金额。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按照双方之间未经其认可而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赔偿,去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交赔偿的计算依据,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绝赔偿。比如,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就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达成和解协议,未经保险人认可,保险人主张对保险责任范围以及赔偿金额重新予以核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9条 ) 。所以,在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时,受伤人要清楚自己应得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并提供充分的证据。 相关概念: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车险中,一般就是车主或者车辆的使用人等与保险合同有直接关系的人。 第三者: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中,指的是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