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纠纷会立案吗?


土地承包纠纷是否会立案,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来判断。 土地承包纠纷,指的是在土地承包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因为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产生的争议。这里的发包方一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承包方通常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土地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去法院起诉时,只要原告和这个纠纷有直接关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依据,并且该纠纷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就会立案。 比如,农户A和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却擅自将土地又承包给了农户B,农户A因此和村委会产生纠纷。农户A作为与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一方,以村委会为被告,要求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同时该纠纷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那么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果是这些类型的纠纷,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来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总之,只要土地承包纠纷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无论是通过诉讼还是仲裁途径,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