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一张作废发票会被罚款吗?
我整理发票的时候发现一张已经作废的发票不见了,也想不起来丢哪儿了。我特别担心会因此被罚款,不知道这种情况到底会不会被罚款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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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发票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定。这里涉及到一个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具有重要的财务和税务意义。即使是作废发票,也需要按照规定妥善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所以,丢了一张作废发票是有可能被罚款的。不过,税务机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如果丢失一张作废发票后,纳税人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处理,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情节轻重,选择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处罚。如果纳税人隐瞒不报,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那就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处罚。总之,发现发票丢失后,要第一时间向税务机关报告,按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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