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在派出所报备一年后撤档,还会有精神病记录吗?
家里有精神病人之前在派出所报备过,现在已经撤档了,但担心会不会留下什么记录影响以后的生活,比如就业、社交等。想知道撤档后到底还会不会存在精神病相关记录。
展开


精神病人在派出所报备一年后撤档,是否还会有精神病记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精神病人在公安机关没有留有违法犯罪记录,通常是免予登记的。也就是说,从公安机关的违法犯罪记录角度,不会有相关记录留存。但这并不代表其病史不存在,病史一般会保存在医院纪录之中,因为病史能反映个体曾遭遇的精神疾病困境,也可能揭示家族遗传状况。不过,精神疾病史仅能说明过去的疾病困扰,不能反映现在的状态。若经有效治疗后已康复,具备工作能力及独立生活能力,则不应被视为精神残疾。 其次,从案底的角度来说,案底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如果精神病人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并确定判决有罪,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只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也不会留下案底,只有触犯了刑法,才有案底。 另外,精神病档案通常是不能撤销的,因为精神疾病有反复发作的可能,倘若有复发的情况,之前的精神病档案有很好的记录和参考作用。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