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后还会重新判罪吗?


未成年犯罪后是否会重新判罪,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未成年犯罪。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当未成年人实施了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就是未成年犯罪。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处理,我国法律有特殊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所以在处罚上会和成年人犯罪有所区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经过司法程序已经被定罪量刑并且执行完毕后,不会因为同一犯罪事实再次被判刑,这遵循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一事不再理”简单来说,就是对于同一个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不会重复进行处理和处罚。但是,如果出现新的情况,比如发现了之前犯罪过程中有遗漏的罪行,或者在服刑期间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那么就可能会重新进行审判和判罪。对于新发现的漏罪,会按照刑法中数罪并罚的规定来处理;对于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同样也会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在原判刑期的基础上,对新罪作出判决,然后合并确定最终的刑期。 综上所述,未成年犯罪后正常情况下不会因同一犯罪事实重新判罪,但存在发现漏罪或又犯新罪等特殊情形时,是可能会重新判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