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别人洗钱会留案底吗?
我前段时间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朋友做了一些转账操作,后来才知道可能涉及洗钱。我特别担心会留下案底,想了解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别人洗钱到底会不会留案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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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别人洗钱是否会留案底,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认定等方面来看。 首先来了解一下“案底”这个概念。案底一般指的是犯罪记录,一旦某人有了犯罪记录,就意味着其曾经被法院判定犯有刑事罪行。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也就是说,只有经过法院审判并被判定有罪,才会留下案底。 对于洗钱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洗钱罪。构成洗钱罪,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如果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别人洗钱,由于缺乏主观故意,不满足洗钱罪的构成要件,通常是不会被认定为犯罪的,也就不会留下案底。但要注意的是,是否“不知情”不能仅仅凭自己说,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司法机关会综合各种因素,如交易的方式、金额、行为人的认知能力、与对方的关系等,来判断行为人是否真的不知情。 不过,即便不构成犯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别人洗钱也可能会带来其他法律后果。例如,如果资金来源不合法,相关的账户可能会被冻结,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也是应尽的义务。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参与一些不明来源的资金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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