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立案了警察会联系吗?
我最近好像遇到点事儿,听说可能被立案了。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被立案之后警察到底会不会联系我。要是联系,会通过什么方式呢?不联系的话我又该怎么了解情况?我真的特别想搞清楚这一点,求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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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一个案件被立案后,警察是否会联系当事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警察通常会联系犯罪嫌疑人。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这就意味着,警察在立案后有法定程序去联系犯罪嫌疑人,以开展案件的侦查工作。比如,警方掌握了某人涉嫌盗窃的证据并立案后,会通过传唤等方式让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这种传唤就是一种联系的方式。 对于被害人来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同时,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也就是说,如果是被害人报案后案件被立案,警察可能会联系被害人告知案件进展等情况;若不立案,也会有相应的通知。 而在行政案件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于违法行为人,警察在立案后可能会通过电话、书面传唤等方式联系,要求其配合调查。对于报案人等相关人员,也会在合适的时候联系告知处理结果等信息。所以,总体来讲,被立案后警察大多情况下是会联系相关当事人的,但具体的联系时间和方式要依据案件的性质和实际侦查、处理需要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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