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侵占罪派出所会立案吗?
我遇到了别人侵占我财物的情况,怀疑构成普通侵占罪。我想把这件事交给派出所处理,让他们立案调查,但不太清楚派出所对于普通侵占罪会不会立案。我就想弄明白这个事儿,也好决定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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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遗忘的东西,又或者挖到了埋藏物,这些东西你本应该归还人家,但你却想自己留下,而且达到了一定数额还不还,这就可能构成普通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普通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就是说只有被害人自己到法院去起诉,法院才会处理这个案子,而不是由公安机关主动去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于普通侵占罪,派出所通常是不会立案的。 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理一些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以及协助侦查一些公诉案件。而普通侵占罪不属于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范围。 所以,如果遇到了普通侵占的情况,被害人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通过法院来追究侵占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返还财物等。在向法院起诉时,要注意准备好证明对方侵占自己财物的证据,比如保管财物的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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